消防员工作待遇及前景
2018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昔日的公安消防和武警部队官兵变成了现在的消防指战员,其中的消防员就是部队中的义务兵和士官。根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2018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险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三等八级,这是国家给予这支队伍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2020年11月5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兼教育训练司司长张福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副局长闫鹏介绍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司长张福生介绍,改革转制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已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三批消防员,其中2019年招录了两批共3.6万人,2020年计划招录1.5万人(其中公开招录社会青年500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5000名、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4894名、专项招录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106名),目前招录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已有近10万人报名,是招录计划的6.6倍。预计11月底确定人员名单,12月上旬启动为期一年的业务培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2020年第4号)明确了消防员职业发展和保障。
1、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
2、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3、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5、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据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司长张福生介绍,消防队伍改革转制以来,着眼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和专业化建设的需要,充分吸收现役制和职业制两方面优势,扎实做好人才的保留、吸引和培养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拓展了消防员发展的空间。过去在现役制的时候,高级消防员的比例比较低,一些消防员骨干很难保留,转制以后,提高了高级消防员晋升的比例,使更多的消防员骨干能够保留下来,晋升为高级消防员可以干到退休。
第二,为优秀消防员提干打通了渠道。每年把一些优秀消防员通过考试送到院校去培养,然后毕业后任指挥干部,去年有1700余名优秀消防员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进行培训学习,他们毕业以后就成为基层的指挥员。
第三,对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经过两年的实践锻炼,可以直接通过我们组织的专门考试提拔为干部,这又是一种渠道,可以吸引更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报考我们的消防员,到消防队伍锻炼两年以后,经过实践的锻炼,经过专门考试就可以提拔为干部。去年有185名大学生消防员提干,明年计划还要有200名左右的优秀消防员提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