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020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时间:2020-07-30 09:14 来源:未知 作者:qq 阅读:次 2020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报道,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0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农村籍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 (原题目: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来源:新华社;作者:孙少龙、梅世雄;责任编辑: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