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解读《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办法》
记者:据报道,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近日印发《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办法》。请进一步介绍该《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创新点。
《办法》主要有4个创新点: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增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责,从顶层强化军地统筹协调;重塑招生工作组织架构,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军队院校和省军区系统任务界面,确保军检、录取、入学、入伍各项工作有机衔接、高效顺畅。
二是优化标准条件。下调报考最低年龄,明确高中阶段体测成绩应达到及格以上;给予烈士子女加分投档,对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等人员的子女,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是改进招录办法。细化量化面试、体格检查等参加人数、工作时限,规范组织实施程序;调整顺序志愿投档比例,与地方高校调档比例保持一致;明确军队院校建立常态化招生宣介机制,及时为考生和家长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四是强化阳光招生。明确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招生计划调整、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投档录取有关要求,为广大考生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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